關於怪人

生於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四日,土生土長香港荃灣人,畢業於英華書院,現為香港中文大學專業會計學系二年級生。中學時代極其活躍,曾任學生會執委、香港青年領袖同盟附屬委員,亦曾參與不少聯校活動的籌備工作。曾誤以為將成為大學活躍份子,豈料卻銷聲匿跡於舍堂、組織之間,堅持走自己真正喜歡的路。

自號怪人,活於現實與夢想的夾縫之間。抗拒被定形、更不喜歡走既定的路途,卻又總沒法擺脫各種現實束縛、經常作出半妥協的決定。想要開創自己的一種生活方式,卻又生性保守,跡近撕裂。好分享、喜歡跟別人談及自己的過去,三四十個「仔仔女女」全都受過其「想當年」之煩擾。向來堅持以「放任」方式帶組,認為「撞板」才是最佳的學 習。然則有感所謂「帶組」來到大學已然變質,只能選擇遠離常規、以自己的方式繼續散佈自己的想法。

中學時期讀理科、大學讀 商科,卻覺得自己身擁文科生的特質。始終熱愛香港,深信每個香港人都對這個地方有點責任、總認為港人忽略了此彈丸之地所蘊涵的多種文化及各項文物。堅決認為在探尋世界前應先了解自己的所在地,心願踏遍香港,看遍每一個文物、走進每一條鄉村,探索那份獨特的人情味。愛上行山,或許正是如此原因。

對文化、民生、政治抱存熱忱,認為身為學生理應對周遭大事有所了解,經常面紅耳赤談論政治至令旁人側目。又覺得本地傳媒對國際議題關注不足,只好自行搜索、發掘遠方被港人遺忘之事。渴望出走、熱愛旅遊,對這個世界抱有好奇。夢想前往非洲、南美大陸,卻又總被人視為瘋狂、不設實際。

好靜不好動,鍾愛閱讀,近百本書籍堆放書架上有待翻閱。看書口味極雜,卻最怕閱讀英文書。愛讀流行文學,梁科慶、天航、王貽興的著作,仍在其書架上佔一席位。同時愛讀中港現代文學,西西、也斯、董啟章、余華等,皆為其所好。然而,他最愛的,始終是那些切中時弊、剖析香港社會之書籍,呂大樂、馬家輝為其首選。近來有感自己對經典的認識不足,開始找些西方經典來看。事已至此,也只能篤信書債永世也不能還清了。

愛讀愛寫,仍堅持撰寫網誌,高峰期曾每星期六七千字,連自己也感吃驚。相信文字是宣洩情感的最佳載具、很多時有不寫不快之感。在這個日韓歐美流行曲風靡香港的時代,繼續追隨廣東歌,鍾情陳奕迅、王菀之、林一峰、林二汶、盧凱彤,只因深信惟有廣東歌才能引其共鳴、將其所思所想淋漓盡致的表達出來。

雖然身擁黝黑肌膚,對運動卻是一竅不通。在中大體育考試能以 B 級成績過關近乎奇蹟。死硬派曼聯擁躉,經常幻想在奧脫福看球賽。現實足球上喜出任後衛,有「Defense 99」之美喻,參賽「英超」即領黃牌更令人拍案叫絕。

目標「遊戲人間」,卻總百事纏身。深信不應白費活著的每一天,亦覺得大學生活不應只有讀書或者莊務。喜歡在空閒時間往街裡鑽找好吃的東西、又或走進博物館、 戲院,甚至連兩小時也要拿來行山,令人覺得其時間總是用不完般。其實,時間也是自己逼出來的吧。只差在,有誰真的會坐言起行。別人戲稱他「伯伯」,原因從此或許可窺一二。

泛泛之交不少、知心朋友卻不多,幸而知己從來也是數個就足夠。慶幸有幾位兄弟在身旁,談天說地、毫無芥蒂,於願足矣。大學兩年拒絕主流,近乎獨行,但還能認識到幾位志同道合、合嘴形的朋友,還是該值得高興的。

一路走來,始終如一。人們把大學稱為「大染缸」,卻沒發現自己變了多少。反倒發現自己對所相信的更為堅定,嘗試使更多人接受自己的想法、離開主流,走與一般大學生不同的路。

正如一般年青人,他一樣憧憬愛情。但關於愛情,就只能引用以下一句作結:「當我們談論愛情,愛情就消失了。」

 

其實一切,就如香港的故事一樣,複雜難說、不知從何說起。

如非這樣,又如何能配得上怪人之名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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