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強國人去旅行(二)


cc via Flickr user Neil Crosb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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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上文,我跟朋友們一行三人展開了這個八天七夜、讓人啼笑皆非的旅行。

旅行團的第一天基本上無甚行程可言,因要從位處加州的洛杉磯,經內華達州、亞利桑那州,一直趕到到位處猶他州的小城 Richfield,車程已需九個小時,中途還要停一下休息站供團友吃飯放水之類,已不剩甚麼餘暇。
趕路趕路,你大概會以為第一天的旅程應不會有甚麼值得記下吧?
那你就大錯特錯了。

午飯過後,正當團友們都飯氣攻心嘗試小睡片刻之時,導遊先生突然提出了一個建議,把我嚇了一大跳。
他說:「我地將會一齊渡過一個星期,不如大家都自我介紹互相認識下丫。」

你冇睇錯,係:自.我.介.紹。

嘩!呢一樣咁 Old School 嘅嘢,真係諗唔出幾多百萬年無做過。
呢個都唔係重點,個問題係點解要迫我要喺一班我無興趣識嘅人面前介紹自己先?
你話我知,點解要迫我陪你癲先?
真係完全唔理解呢個究竟係咩玩法。

當我同我旅伴聽到呢個消息,除左 O 嘴之外真係唔知仲可以有咩反應。
不過,佢地只係愕左一愕,然後就好安然咁繼續昏睡。
點解?
因為導遊只係要求每個「家庭」(他喜歡把每個參團單位視作一個家庭)派出一位代表去自我介紹,而佢地就好齊心咁用奸狡的眼神望住我然後推我落火坑。
你話,呢啲人係咪好冇義氣丫?

距離自我介紹開始仲有一段時間。
我就一直喺到度稿,思考究竟點先可以用最精簡的言辭完成任務,同時避免尷尬太耐。

諗下諗下,行刑的時刻終於來臨。
由於本家庭的座位較前,所以好快就輪到我,免卻等候的痛苦。
由於前面的團友們都說得頗為簡短,我也就仿傚他們,以九秒九的速度把自己和旅伴們的名字、來自香港、是交換生之類的資料說了一遍,然後為照顧不同國籍團友的需要雙語廣播了一下(其實是我忍受不了導遊的爛英語),光速地完事。

原以為之後的自我介紹都會像我如此簡短,畢竟我覺得大家也應想避免尷尬吧。
但是,我又錯了。

好戲在後頭。

(對唔住,我又吊大家癮了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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